[重庆市]200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受理时间
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已发布。根据全国考委会财考(2001)22号《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》的规定,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,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,可由考生本人持IC卡和身份证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(详附表),并缴纳核查费100元/科。
本市受理地点: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1号广发大厦13楼。
受理时间:2004年1月1日——2004年1月31日。
过期将不在受理成绩核查申请。
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
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日
附表: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(略)